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544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道S544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杭发改〔2026〕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以龙发改审批〔2026〕40号文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同意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省道S544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龙投研审〔2026〕19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S544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511—350800—04—01—75046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下都镇,路线起于下都镇集镇吉安桥附近,与现状溪下线(X635)平面相交,经吉安村、五丰村,终于上杭县与永定区交界处,与永定段规划路线顺接。
三、项目单位: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为老路拓宽改建,将四级公路提升至三级公路标准,其中桩号K4+660~K4+860段因现状路面平面线形差、纵坡偏大,技术指标难以满足三级公路规范要求,该段进行改线布设。路线总长5.274千米,共设置桥梁4座,利用现有桥梁2座(八岭桥和五丰桥),拆除重建桥梁2座(吉利桥和璜山桥);共设置涵洞17道,利用现状圆管涵2道,拆除现状涵洞后新建盖板涵15道。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以及边坡防护、交通工程与沿线安全设施、交叉口工程、排水工程等。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7.5米,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37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71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0万元、基本预备费3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广龙合作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上杭县政府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材料)、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项目单位申请邀请招标,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上杭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报上杭县委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有关要求
1.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和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报告要求,抓紧完善各项前期手续,并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估算控制总投资。
2.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并按照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林)报批工作。
3.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及建设条件,项目各项法定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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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511-350800-04-01-750468 |
总投资额(万元) |
3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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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道S544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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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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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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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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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邀请 |
不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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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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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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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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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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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27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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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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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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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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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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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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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本项目施工费用包含重要材料,无重要设备费用,其他费用含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咨询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基本预备费等。 2.本项目总投资额3786万元,其中勘察10万元、设计26万元、施工(包含重要材料)2714万元、监理61万元、其他975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3.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项目单位: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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