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5年,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现将我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委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委党组书记、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1+5+3”等工作机制,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项目审批、价格管理、粮食安全等发展改革全过程。全年举办多期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千余人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步提升。
(二)强化法治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将法治思维深度融入发展改革核心业务,加强政策法规前瞻性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1. 服务经济平稳运行。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制定实施良好开局“1+N”、提振消费“六促”行动等政策措施过程中,注重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合规有效。
2. 服务项目攻坚与资金争取。在加力项目谋划对接、强化重点项目攻坚过程中,指导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中,确保项目合规、资金安全。
3. 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将法治化作为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核心要求,16项经验获省级以上推广,11项指标列入全省标杆。完善民营经济“1+N”政策体系,坚持法治引领、破除壁垒,全市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省3.5个百分点。
4. 服务粮食安全与民生保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深化价格管理改革,依法核定涉企收费,实行保供稳价,全年发布民生价格信息5.13万条,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三)坚持依法行政,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完成起草、审查、备案及动态清理,确保合法有效。经清理,我委起草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41件、废止9件;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7件、到期失效2件。所有现行有效文件均合法合规。在高质量推进“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规划编制依法依规。
2. 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列席委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将法制审核嵌入决策前端。全年审查对外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28件,参与价格类政策集体审议10余次以及采购小组会议,提出合法合规意见,为依法决策、防范风险提供坚实支撑。
3.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委“三定”方案调整情况,在2023年版基础上对我委权责事项进行调整,新增15项、删除10项、调整设定依据等35项。待市委编办核定,调整后权责事项将由139项变更为144项,确保权责清晰、于法有据,为依法履职提供了明确指引。
4. 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对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四个方面,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准备工作,以促建提升整体法治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监管效能水平
1.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多轮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参训率与通过率均达100%。每季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率100%。全年组织12名干部参加专业执法资格考试并通过,新增持证人员4名,全委持证人数达36人,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
2. 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全年通过平台执行检查38次(日常检查33次,专项检查5次),推动执法过程数字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完成年度抽查计划,检查结果依法公开。在价格监测、粮食流通等领域,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保障市场秩序和民生需求。
3.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市司法局牵头部署,扎实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问题41个并全部整改到位,移送问题线索6条,推动健全相关制度5个,推出典型案例和典型实事各6件,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4. 落实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完成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迁移与应用,确保执法过程规范透明,年内无“两法衔接”案件。
(五)依法化解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5年我委坚持依法行政,未发生针对我委的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应对一起我委作为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会同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续当事人向省高院申请的再审亦被驳回。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一月一主题”,成功举办粮食安全宣传周等特色活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开展“12.4宪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实践活动,组建普法志愿队伍深入企业、社区宣传与发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党组书记、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法治与发展
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委工作重要位置,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研究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招投标整治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要法治议题。在推动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过程中,始终强调法治的保障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带头尊法学法,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动全委形成浓厚学法氛围。在部署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点改革深化等中心工作时,率先垂范,要求必须严守法律底线、遵循法治程序。
(三)严格依法决策,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所有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支持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列席党组会。在争取重大政策项目、推动区域合作、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复杂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工作成效有待加强
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偏重于参与度、活动次数等“量”的指标,对学法后依法办事能力、法治素养提升等“质”的成效缺乏有效的评估。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推动公众对发展改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认同感、运用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有待提升
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度融入发展改革各项业务全过程的机制有待完善,前端法律风险防范预警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以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精准性和前瞻性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巩固整治成果上再求突破
在2025年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强部门协同和各县(市、区)联动,强化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责,集中督促问题整改销号、以案促改促治做好总结提升、推进常态化治理。加强与省发改委、市纪委监委的汇报对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持续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促进执法规范化。
(二)在深化依法行政上再下功夫
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根据委内机构调整情况,动态完善并正式印发权责清单。全力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材料归集与报送工作。督促相关科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闽执法”平台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行政执法不走偏。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再展作为
编制实施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深化拓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抓细抓实10个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力争更多指标跻身全省标杆,打造全国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民营经济“1+N”政策体系,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问题协调解决等机制,滚动推介民间资本项目,撬动更多民间投资。
(四)在普法与矛盾化解上再见实效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普法要求,上下联动,多科室联合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普法宣传成效。二是落实好每年2次以上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任务,每季度进行执法考试及培训,切实抓好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机制,形成全委上下学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五)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显担当
继续围绕委中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与政策研究,推动法治要求深度融入发展改革各项业务规程,为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要改革提供精准法治保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推动龙岩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