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中心城区龙津河左岸片区排水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文章来源: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14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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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商请审批龙岩中心城区龙津河左岸片区排水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建城函〔2025〕2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中心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批复》(龙政综〔2024〕85号),以及《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龙岩中心城区龙津河左岸片区排水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龙投研审〔2025〕2号),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岩中心城区龙津河左岸片区排水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502-350800-04-01-262744)。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龙岩市市政项目建设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和中城街道(西街村、中街村、东街村、社兴村、仙龙新村、东新村、东宫下村、幸福路及东新路),沿既有道路敷设管网,无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DN300—DN800/d1800—d2000排水主管约31.4千米,其中HDPE缠绕增强管约30.1千米、钢筋混凝土管约1.3千米;配套建设de110—de160入户排水管约25千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14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2万元、基本预备费105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龙岩市城乡和住建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安全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复函督促龙岩市市政项目建设中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