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单位关于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监管“四个联合”协作机制的通知》精神,我委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机制,组织起草了《龙岩市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监管“四个加强”协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征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招投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13个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拟由市发改委、中级人民法院等10部门联合印发。
《工作方案》以建立我市工程领域招投标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推动部门协同合作、实现信息互通为目标。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机制三部分内容。工作机制方面,一是加强联动联络机制,各单位实行常态化联络机制、明确健全各单位职责;二是加强联动排查机制,强化问题互通、实施抽查监管、共享问题处置;三是加强联动督导机制,各单位围绕招投标重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导;四是加强联动处置机制,落实问题动态管理、实施信用评价、强化行刑衔接、发挥震慑效应、落实以案促改。
《工作方案》的印发,有利于加强各行业监管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我市工程领域招投标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