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2〕6号),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龙岩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创造高质量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重点领域消费向绿色消费转型,围绕“食品消费、衣着消费、居住消费、交通消费、用品消费、文旅领域消费、电力消费、公共机构消费”等8个方面,提出向绿色消费转型举措。
二是加强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提出“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促进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等5个方面举措。
三是加强绿色消费制度保障,提出“强化法规规章支撑、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加强绿色消费统计监测、推广使用信息发布平台”等4个方面措施。
四是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提出“提高财政支持精准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推广市场化激励机制、强化违法违规处罚约束”等5个方面举措。
五、组织实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及时总结推广”等3个方面提出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