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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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17年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并分别于2019年、2021年修订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上述政策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全市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重点产业集聚发展。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2022年底到期为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性、保持政策延续性,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出台本政策。 

  二、政策主要内容 

  本政策主要从6个方面推动服务业发展: 

  是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对园区、厂房、旧民居、闲置建筑、闲置商业街区等改建的文化创意园区,依据规模给予5~20万元的补助;对新引进的影视文化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5~10万元补助;对从事微电影、动漫、网络剧等创作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影视文化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对文化企业产品获评国家级、省级评选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星级饭店给予奖励。 

  二是推动康养产业发展。对实际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并连续举办3届的体育赛事项目给予补助;对利用旧厂房、商业综合体、仓库等闲置资源改建健身休闲综合体,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创新等项目,达到一定要求的给予补助,最高30万元;对获评省级以上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示范单位给予补助;对社会资本新办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和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补助。 

  三是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对获评2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及首次获评的国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运输企业给予补助,最高30万元。 

  四、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对获评数字经济“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最高10万元。 

  五、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对新增或达到一定规模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六、促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对引进重大商贸服务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和赴市外开展商贸服务业专场招商活动且参加企业达30家以上的招商单位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能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的重大服务业项目或企业,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