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塑料作为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材料,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形成的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且难以降解,造成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环境危害。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1〕1298号)。今年1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闽发改规〔2022〕2号),要求各设区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十四五”时期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落实“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商品零售、住宿、餐饮、外卖、展会活动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5万个。回收处置方面,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全市废弃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清理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水上环卫”制度全面推行,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三、主要内容
《方案》立足我市塑料污染工作实际,聚焦塑料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旨在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二十五点具体举措。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方案》坚持“部门协同、链条管理、社会参与”,聚焦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提升末端回收和处置水平,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着力于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提出推行国家绿色设计相关标准、加强塑料制品生产包装监管、发展塑料替代产品、推广可降解塑料等举措;二是着力于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出合理布局收集与转运设施、加大各主要领域塑料废弃物回收力度、规范无害化处置等措施;三是着力于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提出开展江河湖水、旅游景区和农村等重点区域垃圾清理整治;四是着力于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社会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