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1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5〕10号)有关规定,2025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方向项目补助、粮食安全文化教育基地补助、省级订单粮财政贴息补助、粮食应急加工产能提升项目补助、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和粮库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补助等五个方面补助。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龙岩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反映,联系电话:0597-3299823。
附件:2025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