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适用标准的补充通知》(闽粮仓〔2022〕245 号)和《龙岩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面提升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通知》(龙粮行〔2022〕3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龙岩市新罗区天丰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
1.龙岩市新罗区天丰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2.上杭杭粮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3.连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4.龙岩市永定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等情形,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特此公告。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