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含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市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和巡察整改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中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委党组指出的13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分解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09条;针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存在的5个方面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4条;针对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存在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条。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合力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巡察整改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整改事项亲自督办。巡察反馈以来,通过召开专题研究会和深入走访下属单位、基层一线等方式,对“老大难”“硬骨头”问题靠前研究调度、推动解决,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进。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于6月27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在党组书记带领下,党组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分管领域及联系单位整改任务落实,切实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倒排进度、分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深层次问题,先纠正当前相关问题,又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源头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巡察反馈以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7项,涉及党组议事规则、干部出入境管理、粮食安全领域、对口合作、项目评审等事项,把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制度的形式予以巩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有差距
1. 关于政策研究不够精准高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课题研究进度。坚持立行立改,加快龙岩与其他重点革命老区发展对比研究课题进度,深入分析龙岩与其他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的优势与差距,为进一步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对策建议。目前,相关对比课题研究已完成,研究成果已于2024年5月在我市《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上发表。二是加大政策梳理研究。加大西部大开发政策梳理研究,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赣州市等单位,梳理龙岩市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现状。目前,已梳理形成西部大开发政策清单,并围绕政策主要内容、参照执行情况、争取方向等,整理形成研究报告,为我市争取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2. 关于政策争取不够持续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项目争取。用好用足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清单式推进政策落地转化,推动龙岩新机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环评审批等一批事项取得积极进展。我委会同市政策项目策划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项目策划等工作,对接争取下达国家、省2024年竞争性项目资金。紧密对接部际联席会机制,组织研提24项需国家层面协调解决事项,报送至省发改委。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市本级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支持闽西革命老区天然气管网建设”等事项获得国家层面明确支持。二是主动强化资金争取。及时跟进国家、省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重点围绕特别国债、预算内投资等竞争性资金投向,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力争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申报预算内投资项目100个、国债项目300个以上。截至目前,已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申报2024年预算内投资项目152个、国债项目512个。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出台后,推动省级层面先后出台《〈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任务分工方案》《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支持穗龙对口合作加快龙岩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要素保障。我市围绕贯彻落实示范区建设方案,研究出台《龙岩市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每年制定示范区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细落实。
3. 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纵深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分别于4月18日、5月13日印发实施《202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对口支援龙岩市工作重点》《龙岩市对口支援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清单(2024—2026年)》,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收集汇总2024年需完成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今年需完成的29个项目进展顺利。其中,“西气东输”连城县天然气支线及储气设施项目等8个事项超序时进度完成年度计划。5月、8月,市委书记分别主持召开中央单位对口支援龙岩挂职干部座谈会,研究推进全市对口支援工作。9月,市分管领导率队赴京走访来岩支援单位,沟通汇报对口支援开展情况,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二是健全对口合作机制。2023年底,已会同广州市先后制定出台《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龙合办〔2023〕17号)、《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穗财农〔2023〕90号),进一步健全了对口合作政策体系,规范项目资金申报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推动对口合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找准受援契合点。常态化抓好挂职干部临时党支部等学习交流活动,密切挂职干部之间、县(市、区)之间、市县两级之间的沟通交流,现已制定完成第三批《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龙岩临时党支部党日活动计划》。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龙岩)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24-2030)》编制工作,推动发挥政策红利叠加效应。四是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紧盯项目落地关键环节,建立月通报制度,推动与广州工控、广汽集团、广药集团、广州建筑集团等23家广州市属国企合作项目取得实质进展。截至目前,两市市属国企签约项目30个、总投资53.85亿元。广龙合作产业园实现签约项目24个,总投资196.56亿元;落地项目15个,竣工投产企业8家,成功培育规上企业3家。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4. 关于粮食收储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收储进度。针对2023年下半年粮食订购工作滞后、收储进度慢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组织骨干力量下沉基层收购网点督促各县购销公司加快收购进度,2023年度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省市县三级储备粮订单收购任务。二是加强统筹谋划。2024年以来,持续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等部门沟通联系,从生产环节源头切入,摸清全市粮播面积、品种底数,科学合理分配产粮县(区)年度订单任务。6月16日,已联合市财政局将省、市两级储备粮食订单收购资金及任务下达至产粮县,截至目前,各县已将任务分配至各乡镇。
5. 关于粮油应急储备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处置问题。已责成某米业公司对发现问题的同批次产品全部提前轮出。已书面函告牛坑1号、9号仓承租户,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限期清空易燃易爆物品。目前牛坑9号仓承租户已于7月31日搬离,牛坑1号仓承租户发函请求按规范整改。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同意租户按规范要求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已完成仓室内外喷淋系统、报警器、烟雾监控和增压泵等消防改造,8月13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消防验收合格。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已责令仓储部对当仓保管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质量监管;对代轮换企业支付代轮换费用时扣减相应代轮换费用。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承储企业、代轮换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对轮储企业每年4次的质量抽检任务要求。目前,已完成2024年1-3季度质量检查,各项质检合格。同时,加强库区管理,在对外招租中严把承租人的租赁用途关,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库区整体安全。
6. 关于粮油应急保供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粮食物资储备科具体负责,建立专人对接联系、定期会商协调的机制推动项目加快实施。2024年6月,国有粮食应急生产线已正式投产使用,成为全省地市级第一条投产的国有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同时,多次组织企业参加粮油洽谈会,持续为企业产销搭建合作平台。二是加强应急粮油业务指导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12月印发《龙岩市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针对新罗区应急储备粮油集中储备管理问题,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应急成品粮油可采用自储和代储两种方式,现已指导新罗区加强应急成品粮油监管,目前应急成品油已全部实现集中储备;因应急成品粮代储协议尚未到期,新罗区相关部门表示代储协议到期后,结合实际进一步论证采用自储或代储方式。三是加强粮食收储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一线调研,摸清粮食收购网点底数,进一步优化基层收购网点服务功能,确保2024年订单收购进展顺利。同时,督促上杭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订单收购网点维修改造项目申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截至目前,上杭县汀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对9个收购网点投入维修改造资金8.3万元,改造后收购点基本能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三)统筹协调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7. 关于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前瞻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加大监测协调。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及时起草《关于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定期协调机制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后,5月12日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实施。加大行业运行分析、问题研判,根据需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截至8月底,市发改委针对经济运行需要,行业困难问题,先后6次进行专题研判预警,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二是联动发力加大行业预警分析。紧盯关键、紧盯日常要求,会同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单位和各县(市、区)实行“一月一监测分析”机制,抓细抓实重点产业用电量、生产经营等情况监测预警,夯实重点行业领域稳定向好基础。6月18日,我委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加大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协调监测。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居全省第5 位,较一季度提升1个位次;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2%,38个行业中,21个行业增加值正增长,9个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对比一季度,13个行业回升向好。
8. 关于经济工作“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经济运行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定期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经济运行协调成员的工作职责,压实行业区域工作责任,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协调部门会商会议,督促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经济运行“月分析季协调”机制,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向好、主要指标提升进位。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居全省第5位,较去年全年、今年一季度位次均有提升。二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实行“每月末预测、月初每日预报、月中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指标预警预报,及时化解投资运行堵点难点问题,强化投资项目入库入统指导,确保应统尽统。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实现稳步增长;全市新入库项目731个。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服务业月度协调推进机制,会同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加强三产各项指标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推动指标争先进位;加大重点企业跟踪帮扶,及时了解掌握重点企业经营情况、稳住增长基本盘,全力挖掘行业潜力,加大新增长点培育力度,力争2024年培育新增35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推动服务业平稳较快增长、争取多做贡献。
9. 关于培育产业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企业培育。深入挖掘服务业各行业潜力,推动达规企业入库纳统,力争2024年培育新增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35家以上。截至7月底,全市新增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33家。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引进一批成长性好的服务业企业,优化行业结构,增长发展支撑。截至7月底,全市新招商引进入库2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三是强化企业服务。加大重点企业的跟踪帮扶,推动行业稳定增长、指标较2023年提升进位。上半年,全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37.8%,排名全省第1。
(四)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不够扎实
10. 关于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领域储备重大项目。聚焦交通、农林水利、生态文明、城建、社会民生等各领域,通过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审核调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项目谋划,力争全年新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00个以上。截至6月底,已通过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新策划市级审核入库项目583个,通过省级审核入库项目433个。二是加强政策资金项目储备。聚焦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国债、专项债等投向领域,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滚动储备一批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大项目好项目,力争谋划录入国家和省项目库政策资金项目达到1000个以上。截至6月底,已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专项债等领域项目544个。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储备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65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81个、占比12.3%。三是持续强化项目申报。组织好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及增补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谋划筛选投资量大、科技含量高、牵引作用强的产业项目列入重点项目跟踪管理。2024年全市安排省市重点项目300个,其中,10亿-50亿元项目83个、50亿元以上项目14个,工业项目173个、占项目总数的57.67%。2024年第一批增补省重点项目3个,其中工业项目1个、占33%。
11. 关于推动重点项目攻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专项债项目实行“月调度”机制,7月初会同省发改委调研组分成7组赴各县实地督导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8月初,组织科室前往长汀、武平等地开展项目督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截至目前,2021年至2023年全市专项债券项目331个全部实现开工,资金使用率大幅提升。此外,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度项目30个,已全部实现开工。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按照《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等七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合力和优化提升用地报批效能的通知》要求,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入项目一线开展调研服务,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帮助解决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上半年,重点项目获批土地432.25亩,林地1189.83亩;2024年100个重点攻坚项目计划开工28个,已开工26个,占年度计划的92.85%。1-7月计划开工21个,已开工26个,超额完成阶段性任务。
12.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项目评审流程机制。立足评审工作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健全管理制度。目前,已编印完成《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汇编)》,内含《项目评审流程及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并于8月9日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等相关部门经办人员开展座谈会,进行政策宣传,扩大覆盖面。二是完善专家库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问题整改。结合评审工作和专家管理现状,研究完善专家管理办法、专家抽取办法等内控制度。目前,已编印完成《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汇编)》,内含《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专家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使用和管理、权利和义务等制度。同时,强化专家抽取环节监管,抽取环节邀请项目业主或代建单位全程参与,全程录像存档,确保该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是及时调整更新专家库。对现有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重新梳理,动态掌握专家库现有专家的年龄、专业、职称、专项执(职)业资格、聘期等基本信息,对聘期已满且不再续聘的专家进行及时清退,对缺漏的专业专家进行及时补充。目前,已完成专家库梳理和清理工作,并面向全市新召集入库市政路桥、财务审计、机械机电等各专业专家共计50余名,专家征集工作将长期持续开展。四是加强项目概算监管。按照《龙岩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概算控制,加强与财审、招标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在评审过程中,要求项目概算按征迁、建安、二装及配套工程等分类实行上限控制,将报审金额严格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短板
13. 关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围绕2023年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印发《龙岩市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推出“1+1+5+N+X”系列举措,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各项指标均衡提升。同时,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组织专项行动深化各领域改革,目前,电水气网“五联办”、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执法检查报备制度等多项改革已全面落地。二是抓好突出问题清单整改。实行“两张清单”台账式管理,分别对64个指标监测和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102个《省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中涉及龙岩事项建立“任务清单”,逐个明确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领导、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滚动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前将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两张清单”相关工作有序推动中。三是打造全市经验品牌。全市上下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差异化探索,把握阶段性工作特点及成效,挖掘总结一批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力争2024年度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督导中更多指标跻身全省标杆。目前,市人社局“支企服务专员”制度受到人社部、省人社厅高度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运用“法院+工会”解纷新模式和市检察院依法惩治预防民企内部职务犯罪等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14.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长。针对2022年省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营商环境考评存在的问题,已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审批平均时长”纳入考评。目前,我市行政审批系统办理审批时长为1个工作日,达到满分标准。同时,按照能减尽减、能快尽快原则,进一步减少收件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二是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按照《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试行)的通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试行)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政策,对涉及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桩基先行等项目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利用报批“等待期”提前施工,推动项目尽快尽早开工。目前,全市共办理53本分阶段施工许可证。三是推行联合开竣工改革服务。按照《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行“拿地即开工”承诺预审制改革。今年以来,累计共有14个项目申请采用“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优化联合验收方式,按照《龙岩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分单位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意见(试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同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嵌入联合验收环节,适时探索“验收即发证”模式,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政策实施以来,共办理联合验收项目9个。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新罗区成功推出“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办理模式,“一窗式受理”完成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当天即可拿到不动产权证。
15. 关于信用信息督促修复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分发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梳理导出市公共信用平台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分发至各处罚决定机关,要求各处罚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同步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失信主体的不良影响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修复比例。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修复655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加强信用信息修复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信用主体信用修复意识,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诚信宣传活动185场次。三是加强信用修复工作考评。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本领域信用修复工作,现已将该项工作纳入2024年对市直和各县(市、区)年终绩效考评,要求完成近三年可修复数据的80%。同时,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的宣传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6. 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理论学习。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截至目前,委党组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8次,举办读书班1期,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1次。委属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累计开展学习研讨40次,主题党日40场,各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11次,送训上门6次。二是及时调整责任分工。2022年以来,委党组在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时,均有同步调整确定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调整与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不遗漏、不缺位。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状态。截至目前,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7人次;结合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四是抓好警示教育。2024年1月29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委党组组织专题警示教育会1场次,各党支部结合开展“学纪知纪强党性,明纪守纪展作为”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前往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10场次。
17. 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制度。依据现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改委党组议事范围,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已重新修订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严明议事纪律,将巡视巡察、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列入党组议事内容,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凡属重大问题,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党组会议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议题提交表决前,需经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5次,均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决,非党组成员均未参与表决。
18. 关于处分结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等制度文件规定的程序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和结果运用,确保公平、公正。二是严格评定考核等次。2024年3月28日,委党组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研究讨论确定了2023年度市发改委科级及以下干部(含事业)年度考核等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备。6月27日,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下属企业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A(优)降为B(良)。三是完善下属企业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考核方案,完善年度考核机制。目前,《龙岩市发改委(粮储局)下属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和《龙岩市发改委(粮储局)下属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已完成修订。
19. 关于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家风建设,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日常监督。目前,委党组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次,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开展集中学习2次。二是严肃批评教育。根据党内法规要求,对存在以其本人或家属名义投资入股及经办企业的有关同志,责令其向党组作出说明,并抄送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已于6月27日在市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发言提纲已提交委党组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三是加强职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完善职工在岗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已重新梳理制定《管理制度汇编》和《绩效管理考核制度》。
20.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就龙岩市项目开发中心党支部、龙岩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党支部划转事宜,我委已专题报告市直机关党工委。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复,鉴于市项目开发中心、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和市发改委业务相关,按照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龙岩市项目开发中心党支部和龙岩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党支部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仍归市发改委机关党委管理。
(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1. 关于工作效率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项目评审工作机制。在拟定的《项目评审流程及管理制度》中,明确规范各项评审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合理制定收件和退件工作制度,有效缩短项目评审时间,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可研报告、1个实施方案、15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21个超长期国债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对接。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前现场踏勘和收件前材料预审等工作程序,根据项目情况指导业主合理调整项目材料,加强对送审材料的前期指导和把控,提高送审材料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10个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三是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已通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录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2023年12月均已到岗,进一步充实了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依托海峡人才教育培训平台,做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目前已为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60学时专业课和30学时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学习。
22. 关于贯彻落实“四下基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结合各班子成员工作安排,已将“四下基层”相关内容纳入每周工作计划,常态化深入分管领域基层一线、下属企业或项目现场开展督导调研。各班子成员通过上党课、专题调研、慰问等形式,每年对下属单位全面走访一遍,面对面与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交流。今年以来,委领导已先后到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粮油质检站、市粮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等单位走访座谈,为干部职工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等。二是深化落实“千名干部挂千企”活动。委内挂钩领导持续强化一线服务意识,坚持每季度深入挂钩企业开展走访帮扶1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保障企业生产要素,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今年上半年,4名挂钩委领导累计走访挂钩企业8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推动企业做优做强。
23. 关于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监管。严格按照《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龙岩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等采购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物资入库前必须持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同时,联合市财政局、应急局和有关专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验收组,对采购入库物资质量、数量等进行联合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一律不接受入库,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二是加强物资管理业务学习。已于4月12日组织全市粮储部门救灾物资管理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救灾物资业务培训,逐条解读《龙岩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对救灾物资入库和储备管理、调拨管理、发放和使用、报废等方面业务着重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三是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全力支持配合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2022年5月17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给予有关同志诫勉谈话处理。
(八)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24. 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7月,经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提任2名同志为正科级干部,其中1名为35周岁以内的年轻干部。二是逐步优化干部梯队建设。针对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干部现有结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委党组已于2022年11月从所属事业单位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交流1名副科级干部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担任综合科科长(副科级),并于2024年2月提任1名同志为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业务科科长(副科级),进一步充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干部队伍力量。
25. 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在召开党组会时,进一步强化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与会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以来,累计组织开展2批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有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专人如实记录;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5次,涉及决定任免事项的有13次,均有编发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存档。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依据现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已重新修订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严明议事纪律,明确干部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动议、推荐、考察、任免以及调整、调动、考核、奖惩、挂职工作等事项均需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组书记执行末位表态。
26. 关于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7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提高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对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的意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执行试用期制度。2020年12月以来委机关行政干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和2022年8月以来委属事业单位干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均有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并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试用期满考核2批次10人次。三是加强交流轮岗。根据机构编制调整及干部队伍现有结构,建立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任职信息台账,通过内部交流轮岗、调任等形式,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以上的干部分批次逐步进行交流轮岗。截至目前,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已完成对10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九)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27.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坚持即知即改,结合发改业务实际,对全委所有内设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企业重新开展一次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廉政风险点排查,重新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目前,累计排查廉政风险点31个,制定防控措施75条。二是紧盯重点环节。聚焦行政审批、资金安排、粮食和物资储备、价格认定、信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从严压实监管力度和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管控,认真制定防控措施,提高廉政风险点防控的针对性、实效性。
28. 关于财务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用印审批管理。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按照《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章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新增合同(协议)用印登记专项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印章审批登记管理。二是规范印章密钥管理。委属各单位公章、法人章以及资金支付单位密钥、法人密钥等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分开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分类管理。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已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章、法人章及密钥的种类进行认真梳理,暂未发现需要销毁的印章及密钥。
29. 关于招标采购项目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流程管理。已重新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将法规科负责人纳入采购小组成员,充实采购小组专业力量。二是拓宽采购比选渠道。要求各科室在采购比选时,积极拓宽采购单位渠道,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避免中标单位过于集中。三是加强采购合规性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省市财政部门印发的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我委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供应商选择等方面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采购程序、扩大供应商选择面,降低采购风险。巡察反馈以来,已完成7个采购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30.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重新修订完善《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将粮食相关职能并入我委新闻发布与网络舆情处置预案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目前,相关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二是修订粮食领域应急预案。为有效监测和妥善处置粮食突发事件,已重新修订完善《龙岩市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粮食应急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制度,2024年1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并将新修订的粮食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纳入委新闻发布与网络舆情处置预案。三是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已修改完善《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涉及需对外印发的《龙岩市重点项目简介》等内部刊物,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防止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
31. 关于存在异地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问题导向,已于6月下旬组织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龙岩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提升业务综合能力和素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重新梳理细化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明确接待区域,严肃财经纪律。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公务接待12次,均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要求执行。三是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根据失职失责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依规依矩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6月12日下午,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原综合部经理开展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提交书面检讨。
32. 关于发放工会福利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严格遵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八个不准”要求,加强对委机关工会福利发放的审核把关力度,严肃工会经费管理,确保在法定范围内发放工会经费有关福利。3月28日,《委机关工会委员会2023年度工会经费决算及2024年工会预算方案》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核实慰问金发放情况。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慰问金并上缴国库。三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围绕工会财务工作任务、巡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有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对工会经费收支规范化管理的认识,加强工会经费支出审核力度。今年以来,已审核35笔工会支出。
(十一)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33. 关于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合同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究合同违约责任。6月27日委党组会研究相关课题编制合同违约整改事宜,原则同意在规定时间完成的2个方案编制费用予以全额支付,超规定时间完成的4个方案扣减每个方案编制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未编制的3个方案费用不予支付,同意支付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方案编制费用。二是加强合同事前审查力度。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大合同审查管理力度,要求合同在签订前要报委办公室(财务)、法规科以及委法律顾问进行合规性、可行性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对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合同价款、合同履约方式等核心条款进行重点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合同不得签订。三是加强合同履约跟踪监管。对于已生效的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相关责任科室在实施课题研究过程中要明晰权责关系,全面跟进课题研究进度,分析合同履约情况和效果,把好合同资金支出关口。对巡察反馈未按期履行的相关课题编制合同,我委已于8月8日与某院校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提出违约整改方案,即超规定时间完成编制的方案扣减每个方案编制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终止3个未编制的方案并不予支付合同费用。《龙岩与其他重点革命老区发展对比研究》课题,已于2023年12月通过专家组评审完成结题。
34. 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盘点。已聘请第三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认真梳理固定资产台账,采取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的盘点方式,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盘点。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已重新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果。
(十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35. 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积极督促委党组结合项目资金、权力集中等工作事项,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关口前移,增强防控意识。目前,市发改委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已完成。二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落深落细落实专项监督工作。目前,已积极推动制定出台《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常性与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科以及分管领导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督促增强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延伸了解2023年省对市营商环境考评落实指标背后可能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36. 关于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纪委业务指导。已通过以干代训、座谈交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机关纪委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二是加强联合监督执纪。组织机关纪委人员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联动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监督检查,指导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水平。比如,深入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联动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同机关纪委分别于5月、7月参加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引进生招聘监督工作、市发改委选调公务员笔试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37. 关于问题线索处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坚持即知即改,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正在初步核实当中。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通过组务会、“三会一课”、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同时,根据组织安排,派员到市纪委二、三室跟班锻炼,派员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工作等,不断提升本组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室组”沟通协作。围绕营商环境、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经常性与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沟通会商,“室组”联动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同时,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人员处理等均召开组务会集体研究会商,确保依法规范依纪处置问题线索。
(十三)整改落实有差距
38.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涉粮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已重新修订《龙岩市粮储局及所属单位议事规则》,明确要求粮食安全领域项目招投标、大笔资金借贷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批程序,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分级受理价格认定”整改不到位问题,已发函至新罗区价格认证中心协调,明确9月1日起新罗区行政辖区内的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业务由新罗区价格认证中心办理。
39. 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监督职责。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积极加强对市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压紧压实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围绕党组制定的整改措施,与相关领导、科室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台账销号式管理,对党组整改工作情况跟踪落实,推动巡察反馈各类问题得到真整改、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0. 关于整改长效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绩效考评方案。按级别、岗位、职责等制定合理的量化评分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等次包括优秀、称职、不称职等。目前,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已按要求细化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印发试行。二是严格执行考评方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教育、薪酬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职工考核质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产业发展需求以及来岩对口支援单位职能特点、资源优势,制定下发2024年对口支援工作重点,滚动调整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清单(2024-2026),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困难问题。二是分批次赴各县(市、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调研,重点跟踪了解推进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清单2024年需完成事项落实工作。三是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央企来岩挂职干部和规划编制工作组成员,分赴7家来岩对口支援单位征求《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龙岩)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24-2030)》意见,争取更多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落地龙岩。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关于经济工作“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加大项目落地攻坚力度,抢抓下半年施工黄金期,上足机械和设备,提速推进“十百千”、资金补助项目,加快签约项目转化落地,全力推动龙龙高铁武平至梅州段、马坑矿业产能提升等项目全面开工,福建龙钢、广药王老吉龙岩生产基地等项目竣工投产,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督促上杭县、新罗区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梳理灾后重建和重点项目盘子,充分挖掘投资潜力,找准薄弱点对标施策,扭转投资增速下跌态势,确保全市投资稳步提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关于培育产业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挖掘潜力。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及县(市、区)对照科技服务、文体娱乐等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五大门类,逐一梳理摸排,建立拟培育企业工作台账。二是强化企业服务。加大对拟培育重点企业帮扶,定期跟踪走访,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强化入库指导。会同统计部门加大企业入库宣传指导,推动达规企业及时入库纳统,优化行业结构、培育新增长点,力争2024年培育新增其他营利性服务企业35家以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关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不均衡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各指标牵头单位对今年1-9月营商环境指标推进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落后指标明确整改措施。二是按照《龙岩市优化营商环境市领导“一对一”挂钩推进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挂钩市领导、总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职责,确保各指标提升进位。三是落实会商研究、市县共同提升、落实反馈、成效晾晒等四项工作机制,抓牢问题整改、重点任务、改革创新等“三张清单”,通过点题整治、开展半年现场核验、点对点发送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关于信用信息督促修复不够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2022年以来信用修复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今年底累计信用修复条数达近三年来行政处罚案件数的80%以上。二是及时转发国家下发“高频失信行为主体”名单,督促各县加快动员名单内企业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尽快退出高频失信行为名单。三是将信用修复工作列入2024年度信用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提高各单位对信用修复工作重视程度。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六)关于问题线索处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抓紧线索核查。巡察移交的两件线索已基本完成初核,拟于近期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置意见,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完成初核处置工作。二是主动对接沟通。加强与市纪委二室、市直机关纪工委的沟通,主动配合做好2件遗留案件的结案工作,目前已移送审理1件,另1件待移送审理。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机关纪委的协作配合,指导机关纪委参与线索核查,信访接访等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999071、3299831;通信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642办公室,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bgs2323147@126.com。
附件:1.龙岩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附件1
龙岩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在市发改委党组5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之后,及时召开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扩大)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敢于担当,真抓严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中心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政策研究不够精准高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龙岩与其他重点革命老区发展对比研究课题,今年5月,研究成果在我市《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上发表。加大西部大开发政策梳理研究,整理形成政策清单和研究报告,为我市争取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紧密对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组织研提24项需国家层面协调解决事项,报送至省发改委。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市本级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支持闽西革命老区天然气管网建设”等事项纳入会议纪要,获得国家层面明确支持。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推进落实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议定事项的函》,分解涉及我市事项12项,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责任清单,并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每月跟踪推进落实情况。三是会同市政策项目策划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项目策划等工作,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精准培训指导项目策划,推动各单位对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四是会同市发改委、市政策项目策划工作专班就最新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开展各类政策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就“两新”“两重”等政策进行解读,多次现场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准策划储备项目,全力争取资金支持。组织召开全市政策项目策划工作培训会,邀请有关单位围绕最新政策、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知识培训,就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营造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的浓厚氛围。
2. 关于争取政策支持的韧劲不够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落实常态化“上省赴京”对接工作机制,推动龙岩新机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环评审批等一批事项取得积极进展。二是积极对接“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市本级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支持闽西革命老区天然气管网建设”等事项纳入会议纪要,获得国家层面支持。
3. 关于推动“援县促市”发挥作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5月13日印发实施《202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对口支援龙岩市工作重点》《龙岩市对口支援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清单(2024—2026年)》,进一步夯实对口支援项目支撑。截至目前,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清单2024年需完成的29个事项均顺利推进。其中,“西气东输”连城县天然气支线及储气设施项目等8个事项超序时进度完成年度计划。二是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龙岩)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24-2030)》编制工作,争取年底前印发,切实找准受援工作契合点,推动政策红利叠加效应发挥。三是常态化抓好挂职干部临时党支部的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密切挂职干部之间、县(市、区)之间、市县之间两级的沟通交流,推动“援县促市”工作开展。于7月份,分别印发《常态长效推进中央单位对口支援龙岩项目(事项)工作制度》《中央单位对口支援龙岩临时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
4. 关于推进穗龙对口合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2023年12月18日,印发出台《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龙合办〔2023〕17号),2023年12月29日,印发《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穗财农〔2023〕90号),进一步健全对口合作政策体系,规范项目资金申报程序,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推动对口合作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快推动对口合作产业项目落地见效。建立月通报机制,会同市工信局、国资委,加强对重点产业项目进度的跟踪推进。截至目前,两市市属国企签约项目30个、总投资53.85亿元。已落地的广州4家世界500强企业项目:广汽紫金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开展桩基施工;广药王老吉(龙岩)产业园(永定)生产基地项目厂房主体结构已封顶;广州工控紫金年产3.5万吨冷轧高精铜板带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开展桩基施工;广州建筑与龙岩城发、上杭县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龙岩市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正式投入运营。广龙合作产业园实现签约项目24个,总投资196.56亿元;落地项目15个,竣工投产企业8家,成功培育规上企业3家。
5. 关于推动山海协作平台发挥效益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5月,两市联合出台《新时代进一步深化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实施方案》(厦委办发〔2024〕5号),两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厦门龙岩新时代山海协作2024年度工作要点》(厦发改区域〔2024〕268号)、《关于明确新时代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县级对口协作关系的函》,明确了厦门龙岩“5对5”区县结对关系。二是按照“5对5”区县对口协作关系,拟定两市各区县结对协议,计划厦门市党政代表团来岩时签约。三是建立山海协作项目清单,梳理形成今年重点推进项目120个、总投资350.25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43个、总投资198.99亿元。上杭县低碳循环农业食用菌产业项目、武平新型显示产业园项目、永定区龙湖生态文明实践科教中心项目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
6. 关于工作谋划缺乏创新意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六个方面作示范”目标任务,会同有关单位精准谋划试点示范任务,明确今年重点推进“打造新时代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典范”“争创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20项重点试点示范事项。二是每月跟踪推进,在闽西日报上专版通报成效亮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今年以来,我市成功入选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龙岩地质公园获批世界地质公园,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三是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广龙对口合作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推广,《健全体系 拓宽领域 狠抓项目—龙岩市与广州市对口合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案例获评2023年龙岩市十大“优秀改革品牌”。四是组织有关单位谋划推进一批年度重点试点示范项目,加强前期统筹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龙岩特色优势进行点题策划,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点对点”对接指导有关部门,从示范效应、争先进位、经验总结、推广应用等方面,充实完善试点示范预期成果,推动各单位“跳起摸高”,提高试点示范谋划质量,增强示范引领“味道”。
7. 关于深入基层调研解决问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加深对《202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对口支援龙岩市工作重点》《龙岩市对口支援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清单(2024—2026年)》的跟踪协调,加强实地调研、走访,深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广汽紫金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永定区广药王老吉(龙岩)产业园(永定)生产基地项目、广龙合作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等项目现场,对接、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广龙合作产业园已实现签约项目24个,落地项目15个,投产企业8家,成功培育规上企业3家。加快推进我市7个县(市、区)和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与广汽集团、广药集团、广州工控集团、广州建筑集团等23家广州市属国企的对口合作。
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已组织本单位所有内设科室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二是在中心干部大会、主任办公会、党员大会上安排部署新闻舆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并形成记录,提高全体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意识。
9. 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4月,印发《龙岩市2024年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进一步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明确38项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打造新时代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典范”“争创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20项重点试点示范事项。今年以来,我市成功入选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龙岩地质公园获批世界地质公园,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二是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机制,主动深入以工代赈等专项项目现场进行督促指导。今年6月、7月,赴新罗区、厦龙合作区调研推进山海协作项目。7月底,赴新罗区、漳平市督促指导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
10. 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3月,在支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二是今年3月,逐条对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对党支部两名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重新核查,增强发展党员的规范性。三是加强党支部档案规范管理,按要求每季度将支部记录本提交机关党委调阅。定期对党小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等事项。
11. 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提升支部党建水平,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今年1月,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意见征集、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按照“真实完整”要求,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对每次会议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字。
12. 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今年1月,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书记跟支委谈、支部委员跟普通党员谈,听取意见建议,指出不足之处,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下扎实基础。
13. 关于“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支委会在研究发展党员、党员评议等重要事项时,各个支委充分发表意见,支部书记均在末尾进行表态发言。二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原汁原味,如实体现会议研究全过程。
14. 关于财务安全管理存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委印章管理规定,指定专人,分开保管、分类管理业务用章。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推动“援县促市”发挥作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因龙岩市对口支援三年行动计划是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并且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督促各县(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中2024年需完成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龙岩)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24-2030)》编制工作,紧跟政府采购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争取2024年12月底前印发编制规划。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附件2
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政治担当
中心主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三组5月10日向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委党组于5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中心当天即召开中心主任(扩大)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措施和意见,5月14日出台《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岩项审字〔2024〕1号),并于6月25日、7月9日、8月5日开展阶段性集中整改“回头看”,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收效见效。
(二)精心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余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制定出台《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岩项审字〔2024〕1号),明确整改步骤、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中心主任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各个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抓,逐项落实整改工作。
(三)加强跟踪督导,推动整改有力有效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经常听取和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针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推进,科室负责人负责所属科室内整改工作的牵头、协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
(四)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成效
坚持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在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巡察整改阶段制定整改措施25条,集中整改阶段已建立健全中心财务管理(含办公用品事前审批制度)、考勤管理、评审流程、专家管理等方面4项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学习,针对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习强国和干部网络管理学院等学习途径,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地执行,如2024年7月15日组织中心全体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线上考核,课程包含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和数字经济,以及两会内容解读等政策性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把握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精神的基础上,于2024年7月9日研究制定了中心项目评审流程及管理制度,对初审、上会评审等环节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项目的评审把关。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项目涉及方解读上级相关文件。中心于2024年8月9日召集各项目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开展座谈和专题研讨会,通过发放《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汇编)》手册等,加强对上级各项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扩大覆盖面。
2.关于落实“实干争效”行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评审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在制定的《项目评审流程及管理制度》中,明确规范中心各项评审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规范收件和退件工作制度,有效缩短项目评审时间,提升项目评审质量。截至目前,共完成5个项目可研报告、1个实施方案、15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和21个超长期国债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提升靠前服务意识,主动对接项目。积极与项目业主及主管部门沟通,增加项目现场踏勘频次,全面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并根据项目情况指导业主合理调整项目材料,提高送审材料质量。截至目前,共完成10个项目的现场踏勘走访工作。三是完成人员招录工作,2名专业技术人员已到位,积极参与到项目评审工作中,不断增强中心技术力量和执业水平,助推了项目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参考借鉴兄弟单位相关制度文件,根据中心现有评审职能,及时制定出台科学有效的中心项目评审制度和评审流程管理办法,出台《项目评审流程及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性文件。二是通过征求相关部门和各领域评审专家意见和建议,修编并完善了中心评审制度。三是开展《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汇编)》手册的印制工作,并于8月9日召集各项目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开展座谈会,进行政策宣传,扩大知晓覆盖面。
4.关于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评审流程机制,立足评审工作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并于7月9日出台《专家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专家库使用和管理的监督,专家抽取由项目业主委派人员至中心现场抽取,抽取过程全程录像存档,促使专家抽取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增强项目评审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三是调整更新专家库,对2016年建立的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重新梳理,向企事业单位、专业类企业和高校征集更多专家入库,充实专家数量,提升专家履职能力。中心已于6月底完成对原有专家库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截至8月9日面向全市新召集入库市政路桥、财务审计、机械机电等行业专家50余名。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中心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同时利用上专题党课等方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6月25日根据梳理情况,中心负责人给全体中心干部上党课《严守党的纪律 永葆清正廉洁》,与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并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二是组织支部党员参观了张鼎丞故居、福建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成立地万源楼,赴瑞金等地开展“学纪知纪强党性 明纪守纪展作为”现场教学活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6.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中心7月9日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将财务审批权限和办公用品事前审批等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财经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合规性检查,规范支出范围。中心于6月24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经制度,7月1日对中心第一、二季度账表进行合规性检查,同时暂停缴交2024年协会会员费。三是进行资产盘点清查,加强资产管理,对未及时登记的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已于6月将2020年12月支付购买3套五节柜、茶盘4套录入财政一体化固定资产模块,补充登记并补提折旧。
7.关于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心项目评审主责主业,开展支部党建品牌建设工作。通过设立项目工作突击队,深入项目一线送技术送服务,推动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如派出专业技术力量深入红炭山学校北侧支路和东山垃圾转运站等项目现场送服务,指导业主加快项目推进,发挥党员先锋突击队的模范作用。二是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邓子恢和张鼎丞故居,在万源楼进行现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前往瑞金等地开展“学纪知纪强党性 明纪守纪展作为”现场教学活动,丰富了主题党日活动方式,切实增强党建指导业务工作的实效。
8.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5月13日、6月25日的主任(扩大)办公会议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会议上,均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纳入学习,并以自身事例为警戒,在中心全体干部中营造注重管理好亲属子女,培育良好家风的氛围。二是在委党组6月27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函询事项说明清楚,并向市发改委党组作说明,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发言提纲一并提交委党组并抄送相关部门。
9.关于干部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日主题活动、春秋游活动等多样化形式,加强与干部的沟通交流,增强队伍凝聚力。中心于5月13日、6月5日、6月25日通过开展党日主题活动、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加深干部沟通交流,6月25日,中心主任与综合科科长、业务科科长开展谈心谈话,提高了队伍凝聚力。二是针对中心干部现有结构和职数空缺情况,委党组已于2022年11月从所属事业单位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交流1名副科级干部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担任综合科科长(副科级),并于2024年2月提任1名同志为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业务科科长(副科级),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
10.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通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完成招录工作,2名专业技术人员均已到岗,并积极参与到项目评审工作中,助推了项目评审工作。二是推动“银发工程”,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对高级职称退休干部进行返聘,做好“传帮带”工作,并不断鼓励在职干部报名参加工程咨询和造价类资格证书考试,目前已有2名干部通过注册咨询师考试。
中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1月11日